自建网站餐饮服务提供者,自建网站餐饮服务提供者备案内容包括
作者:admin 发布时间:2024-02-01 09:00 分类:资讯 浏览:43 评论:0
从事网络餐饮经营的餐饮服务提供者应遵守哪些规定
1、从事网络餐饮经营的餐饮服务的提供者应当遵守以下相关规定:具有实体经营门店并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不得超范围经营;及时向所在地省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备案等。
2、法律主观:从事网络餐饮经营的餐饮服务提供者应遵守的规定主要是应当具有实体经营门店并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并按照食品经营许可证载明的主体业态、经营项目从事经营活动,不得超范围经营。
3、从事网络餐饮经营的餐饮服务提供者应遵守以下这些规定:(1)应当具有实体经营门店并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2)按照食品经营许可证载明的主体业态、经营项目从事经营活动,不得超范围经营。
4、从事网络餐饮经营的餐饮服务提供者应遵守以下这些规定:应当具有实体经营门店并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并按照食品经营许可证载明的主体业态、经营项目从事经营活动,不得超范围经营。
5、正面回答经营网络订餐不可以超范围经营。从事网络餐饮经营的餐饮服务提供者应遵守以下这些规定:应当具有实体经营门店并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并按照食品经营许可证载明的主体业态、经营项目从事经营活动,不得超范围经营。
6、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应当在通信主管部门批准后30个工作日内,向所在地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自建网站餐饮服务提供者在几个工作日
1、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应当在通信主管部门批准后30个工作日内,向所在地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2、《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 第五条 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应当在通信主管部门批准后30个工作日内,向所在地省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3、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应当在通信主管部门批准后30个工作日内,向所在地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4、自建网站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在通信主管部门备案后30个工作日内,向所在地县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备案内容包括域名、IP地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或者备案号、企业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姓名等。
5、第五条 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应当在通信主管部门批准后30个工作日内,向所在地省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备案。自建网站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在通信主管部门备案后30个工作日内,向所在地县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6、第五条 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应当在通信主管部门批准后30个工作日内,向所在地省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备案。自建网站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在通信主管部门备案后30个工作日内,向所在地县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山西为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立规矩
山西为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立规矩 《山西省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经山西省人民政府第158次常务会议通过,自2023年3月起施行。
送餐人员应当保持个人卫生,使用安全、无害的配送容器,保持容器清洁,并定期进行清洗消毒。送餐人员应当核对配送食品,保证配送过程食品不受污染。
法律分析:为加强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规范网络餐饮服务经营行为,保证餐饮食品安全,保障公众身体健康,2017年9月5日,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
法律主观:从事网络餐饮经营的餐饮服务提供者应遵守的规定主要是应当具有实体经营门店并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并按照食品经营许可证载明的主体业态、经营项目从事经营活动,不得超范围经营。
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应当设置专门的食品安全管理机构,配备专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每年对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进行培训和考核。培训和考核记录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两年。经考核不具备食品安全管理能力的,不得上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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